7. 歧视性和攻击性的产品
歧视性产品是指宣传、煽动、美化仇恨、暴力或因个人特征而歧视他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种族、民族、性取向、性别认同、肤色、公民身份、宗教、年龄、性别、家庭状况、残疾、婚姻状况、医疗或遗传状况)
8. 非法的毒品和吸毒的用具
(1)非法毒品、原材料和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品、类固醇、法律法规禁止的药物、用于制造毒品和成瘾物质的化学品、成分和原材料,如:大麻、罂粟籽和鸦片)
(2)毒品用具,包括主要用于或设计用于制造、准备“受控物质”的产品、玻璃管或蒸发器、用于吸烟或使用毒品的烟斗)
(3)声称能够提供“合法兴奋”的产品
9. 政府和军事物品
由政府、警察或军队发放的物品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标志、车辆登记牌识别卡、警察制服、军队制服、政府颁发的证书、文凭和文件,或其复制品,官方应急照明系统或强光灯、手铐、警报器、电击棒、警用警报器或其他官方设备,由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或红水晶组织颁发的可识别的、含有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或红水晶标志的物品,官方纪念品除外)
10. 未经授权或不合格的药品及医疗设备
(1)任何需要处方或必须由医生及其他保健提供者提供或销售的药物、维生素、草药产品等。
(2)含有大麻二酚(CBD)、其他大麻素或大麻的无证药品和草药或顺势疗法产品。
(3)所有兽医药品
(4)不安全的补充剂和膳食补充剂,(包括但不限于紫草、脱氢表雄酮、合成代谢类固醇、麻黄、甲壳素、人类生长荷尔蒙、性增强或性能补充剂)
(5)医疗设备和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仪器、器具、软件、设备、材料, 由其制造商设计,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产品结合使用,用于诊断和治疗目的,或需要医生、验光师或其他保健提供者的处方、应用、装配或销售,比如:HIV检测、亲子鉴定、胎儿检测和类似服务)
(6)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任何其他类似产品
(7)声称可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