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业务中最让卖家头疼的当属税务问题了,出口报税的合规管理是跨境通关的重要环节,今天小编想和大家说说跨境电商的出口退(免)税问题。
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
1、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类型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从广义上讲包括B2B和B2C。而从海关监管方式来看,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可分为9610、1210、9710以及 9810四种类型。
(1)9610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意思,简称为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1210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是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意思,简称为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9710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的意思,简称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该监管方式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4)9810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的意思,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企业需随附单证与9710无异。
2、出口退(免)税适用条件
无论是哪一出口类型,其实出口退税的底层逻辑都是一样的,均需同时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